其他
2024年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入学公告
二、入学条件
谷里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
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谷里街道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谷里中学现场材料审核:
1、家庭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连续且满一年(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4、小学毕业证书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二、入学办法
网上报名
2024年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或“苏服办”手机APP进行报名。谷里街道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7日—6月2日17:00。
材料面审
1、谷里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谷里街道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2日-23日按预约时间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谷里中学进行报名、审核材料:
(1)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家庭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自建房等无产权证,审核户口簿信息);
(4)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5)《成长的脚印》。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在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30日携带以上一(二)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谷里中学现场审核材料。发放通知书
8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在我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咨询电话:86133228、13601435792 (张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14:00-18:00